机构设置
薪酬与社保科

1.办理日常工资基金管理与报批;

2.承担教职工的工资、津补贴以及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待遇的核定、审核与调整工作;

3.承担岗位责任津贴等绩效工资的管理工作;

4.办理全校教职工伤、残、亡抚恤等各项福利待遇工作;

5.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并核定退休待遇;

6.承担全校考勤管理工作;

7.办理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核、调整工作;

8.承担全校教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工作;

9.开具各类劳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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