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6浏览量:

关于开展2024年“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遴选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24〕17号)和《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闽教规〔2024〕3号)精神,现将我校2024年“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2024年福建省计划遴选一批“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闽江学者特聘教授(不多于30名)和青年学者(不多于50名)。我校可推荐申报名额:闽江学者特聘教授4名、青年学者6名。

二、推荐名额

每个学院原则上可推荐特聘教授和青年学者各不超过1名。

三、申报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恪守高校教师师德行为规范,坚持立德树人。闽江学者遴选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重点围绕省“双一流”和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主干学科、基础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及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或急需紧缺领域。

(一)特聘教授申请条件

1.当年度申报截止日期前,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人选学术造诣深,创新能力强,在开展重大原始创新和理论创新、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和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取得高质量成果,在本专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具有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4.全职在所推荐高校工作。

(二)青年学者申请条件

1.当年度申报截止日期前,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人选具有前瞻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科研能力、扎实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在开展原始创新和理论创新、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和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取得较高质量成果,作出较大贡献,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4.全职在所推荐高校工作。

其他申报要求,参照《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附件1)中申请条件的规定执行。

(三)下述人选不在申报范围

1.国家级相关人才计划(项目)的入选者。

2.省特级后备人才、省引才“百人计划”、省“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等计划(项目)的入选者。

3.曾申报入选,因未到岗、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取消资格,或期满评估为“不合格”等次的。

4.存在师德失范,学术不端行为的。

5.已连续申报两次未入选的;累计申报三次未入选的。

6.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

7.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申报人选在当次遴选工作结束之前,已入选更高层次人才项目或省级同层次人才项目的,应停止当次申报。

四、申报要求

各学院请于9月5日前将推荐人选的学院党委推荐函(包括推荐程序、材料真实性审核情况,以及对所推荐人选基本信息、政治思想、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廉洁自律等意见)1份、汇总表1份(附件2)、申请表(一式2份,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1套(装订成册,包括:①个人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务职称证明、获奖证明);②专业技术水平证明材料(近5年主要发表论文、主要出版著作情况、专利、主持或参与的项目等);③其它能证明申报人业绩等情况的材料)报送校党委人才办(电子版发送至rcb@jmu.edu.cn)。

联系电话:0592-6188701,联系人:吴欣欣

 

附件:1.闽江教育领军人才遴选和支持办法

2.闽江学者推荐人选汇总表

3.闽江学者申请表

 

 

                     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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