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第九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7-08浏览量:

各学院:

根据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九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我校引进的台湾高层次人才,分为台湾特聘专家、台湾特聘专才两类,申报条件如下:

(一)台湾特聘专家申报条件

1.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职在岗且已在该学校工作满1年,其中属中层管理类人员需已工作满2年。

2.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期间月均薪酬需达到我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倍以上,其中属事业单位聘用的需达到3倍以上。

根据《厦门市统计局关于发布2021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数据的通告》,202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为119483元,月平均工资为9956.92元(下同)。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境内外知名企业、机构中,担任中、高层职务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2)在境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专家、学者或学科带头人;

(3)在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中起重要作用,有较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核心技术人员;

(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在同类别中优势明显或能填补行业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能进行产业化生产的科技创业人才;

(5)台湾高等院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主要专家;

(6)在两岸产业对接、重大项目合作等方面起主要作用、有重要影响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二)台湾特聘专才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为我市重点产业、重点项目、重点学科聘用的急需紧缺台湾专业人才。

2.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职在岗且已在该学校工作满6个月。

3.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期间月均薪酬达到2021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4倍以上(以实际在岗时间计算)。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

由个人提出申请,申报业绩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审核后,于2022年7月18日前报送至党委人才办(尚大楼1908),同时将电子档发送至:rcb@jmu.edu.cn。

三、申报材料(要求上传JPG或PDF格式原件扫描件)

1.《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表》。

2.《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劳动合同,需上传与学校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4.厦门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记录时间为2021年6月至2022年5月,所得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

5.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报台湾特聘专家的,还需提交相应业绩证明材料,如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任职证明等。

联系电话:0592-6188701,联系人:郑老师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九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九批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专才)申报表》


                                                           

                                                           中共集美大学委员会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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