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事 处 工 作 流 程

序号 办事项目 受理科室 办 事 程 序
1 人员调入 人事师资科 校办公会审定人员编制和进人计划--用人单位考核拟调入人员人事处审核并上报审批--同意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同意的给予回复
2 人员调出 人事师资科 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核并上报审批--同意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同意的给予回复。
3 校内调配 人事师资科 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接收单位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核--同意的办理校内调配手续,不同意的给予回复。
4 工作证制作 人事师资科 携带一寸照片一张--填写登记表--两周内领证。 (注:补发工作证,需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
5 出具各类政审、证明材料和介绍信 人事师资科 部门介绍信、证明材料或本人申请--人事师资科审核--人事处领导审批--出具证明。
6 人员基础数据库利用 人事师资科 书面申请(说明用途、要求及所需项目)--所在单位领导签章--人事处领导审批--人事师资科办理。
7 教师继续教育申请 人事师资科 个人填写申请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人事师资科审核--人事处领导签署意见(审核或审批)—校领导审批--出具有关证明及介绍信--签订协议书。
8 职工继续教育申请 人事师资科 本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人事师资科审核--人事处领导审批。 (注:业务培训须附有关证明材料。)
9 教职工继续教育经费报销 人事师资科 出示有关证明材料--填写报销单--人事师资科审核--人事处处长审批--财务处报销。
10 人事代理人员签合同 人事师资科
人力办
个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人事师资科报到、签订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签章、归档-- 向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报备。
11 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确认与聘任 职称科 个人填写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所在单位签署考核意见--校职改领导小组审批--存档。
12 省外调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确认、聘任 职称科 个人填写审核确认呈报表--所在单位审核--职改办审核--省教育厅职改办审核或审批,高级职务省职改办审批。
13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含转系列) 职称科 本人申请--单位推荐--职改办初审--个人填表--材料展示--学科组评审--职改领导小组资格审查--中级由校评审或委托外单位评审--高级由校评委会推荐、省高评委评审。
14 人员转岗分流 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 填写登记表--推荐落实用人单位--办理校内调配手续--到新单位报到。
15 探亲费报销 劳资科 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劳资科审核--人事处领导审批--财务处报销。
16 请 假 手 续 劳资科 填写“请假审批表” (病假须附医院证明)--所在单位领导签字--人事处领导审批(请假一个月以上)--所在单位考勤员备留--销假后“审批表”报送人事处。